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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爽飛的一天」 男駕動力飛行傘亂飛PO網炫耀

我們想讓你知道…廣闊的天空是有管制的好嗎......

▲動力傘「林志玲」亂飛,馬路起降與車爭道。(圖/翻攝自網路)

東森新聞記者陳永毅/彰化報導

彰化褔興和鹿港地區常有動力飛行傘出沒,不只低空飛過民宅,還在馬路上起降,附近民眾被吵得受不了舉發,警方查出駕駛飛行傘的男子是一間金紙店的林姓老闆,他不但把飛行傘當交通工具,還拿來載送金紙,除彰化地區外,台中水湳機場也有他的身影,他還在臉書以「林志玲」為名,高調PO他飛行的照片和影片。

動力飛行傘飛過鹿港上空,腳底不是民宅就是高樓,駕駛得意的自拍、記錄翱翔天空的英姿,但為什麼可以在住宅區上空飛行?更誇張的是,這名男子還在馬路上起降。

把道路當飛行跑道,引起路過騎士側目,飛行傘一路佔用外側車道與大貨車併行逼的藍色小貨車只能跟在後方;要轉彎時,男子伸出左手當「方向燈」,他不但把飛行傘當交通工,還拿來送貨,只見他腳底綁著紙箱,上頭寫著「墓錢」,飛進人來人往的市場,到達目的地後還跟對方拍照留念。

這名男子高調飛行,以「林志玲又是爽飛的一天」為標題,將自拍影片PO網,除了在鹿港上空「巡邏」,台中水湳機場也有他的身影,甚至飛到台中姊夫家吃晚餐再飛回去。

駕駛飛行傘的是他43歲林姓男子,短褲、太陽眼鏡是他飛行時的標準裝備,家中經營金紙工廠,因為低空飛行太吵遭到民眾檢舉。附近民眾表示,「(有)隔音窗、氣密窗,睡覺的時候還是被吵醒,大家都在抗議。」

附近民眾都看過他飛,但駕駛飛行傘送金紙、在鬧區飛行已經觸法,林男母親今天替兒子緩頰說,「他的興趣我也不知道,禮拜天晚上休息,下午要是休息他就去玩。」

不管是不是興趣,在未經核准的空域飛行已經違反民航法,最高可罰30萬元,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林男如果沒有民航局頒發的合格證件,飛行傘可能會被沒收。

影片為2013年上傳,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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