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英司法互助首例!北檢:林克穎一抵台就發監執行

▲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需回台服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英商林克穎撞死台灣孝子送報生,英國愛丁堡地院11日判決,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對此,我國法務部和外交部紛紛表示,創下台英引渡的第一例,同時也彰顯司法正義;而台北地檢署則說,一旦林克穎引渡返台灣,會立即逮捕、發監執行。

外交部指出,林克穎一案終於伸張刑事和民事的司法正義,創下台英司法互助合作的良好先例,並感謝法務部、我駐英國代表處及駐愛丁堡辦事處共同努力,但由於英國是三級三審制,本案不排除繼續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的可能,為了儘早將林克穎引渡,會繼續與蘇格蘭檢方密切聯繫。

法務部則表示,這項引渡判決不只彰顯司法正義,對於保障被害者人權也有所幫助;至於何時會引渡,法務部回應,林克穎目前仍可以上訴,如果他選擇不上訴,年底前有機會引渡,全案必須等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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