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中小情侶跳河殉情?  家長澄清只是學姊學弟

▲國中男女學生疑似跳河殉情,遺體在雲嘉大橋上游被尋獲。(圖/翻拍自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水林鄉水林國中男女學生疑似跳北港溪殉情,遺體被尋獲後送往殯儀館,嘉義檢方6日下午偕同法醫相驗,表示兩人身上並無明顯外傷,確定是生前落水;另外,水林國中校長遭縣長蘇治芬調職處分,但許多學生家長委員到校慰問,也向縣政府呼籲「留人」。

嘉義地檢署表示,兩名學生確定是生前落水,身上並沒有其他明顯外傷,但目前還沒確定跳河地點,兩人共騎的黃色腳踏車也還沒找到,全案仍有許多疑點,仍在深入調查並釐清死亡原因。另外,雲林縣長蘇治芬下令將國中校長調職,引起家長委員反彈,認為處分不太恰當而且也不明智,坦言如果校長離開,就只好把小孩轉到其他學校就讀。

國三張姓女學生3日早上疑因感情交友和家人發生衝突後,和就讀國二的男友離家出走後失聯,家長3日晚間在房間發現孩子留下的字條,趕緊向北港分局報案協尋;警方在5日晚上在北港溪朴子段雲嘉大橋上游找到李姓男學生遺體,隨後在下游一公里處尋獲女學生遺體,家屬趕來指認,認出孩子的衣著,當場難過痛哭。

據了解,男女學生平時互動融洽,教室也很相近,兩人就像是「麻吉」,近來放學還會一起回家,但由於就讀國三的張姓女學生即將參加會考,師長都勸她專心念書;不過,對於情侶「殉情」一說,雙方家長都全然否認,向檢方表示,兩人只是同校學姊和學弟,並不是男女朋友關係。

縣長蘇治芬知道消息後表示,學校應在學生學習的過程中多一份敏感度,隨時了解學生的想法並及早發現以為因應,避免類似不幸的事件發生,水林國中校長應當負起行政責任,因此,自5月12日將校長調離學校;另外,學校、教育處督學和雲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已派員到校進行後續協助,輔導學生生命教育和性別教育,希望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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