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的腳尾飯?

胡文琦

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召開記者會質疑連家,指出連戰已經不適用正、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卻和家屬總共申請了9名隨扈,這是特權云云。對此,連戰兒子連勝文強調,連戰的隨扈是依照規定向警政署申請,至於他的部分則是自己負擔費用,因為之前受到槍擊案的影響,造成很大的心理陰霾,讓他非常小心人身安全。

坦白說,搞政治有必要搞成這樣無限上綱嗎?高志鵬委員怎麼不查查自家人也是「依照規定」向警政署申請保護的人有多少?換言之,就是警政署依照規定與專業去判斷應否派出隨扈而已,哪需高委員好像「發現寶貝」一樣的見獵心喜?

更進一步言,誠如連勝文所說,他的隨扈是自己負擔費用,且都是已經離開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這樣的事實與基礎條件下,說實話,殊不知高志鵬委員究竟是哪一根筋不對?除非,真的就是存有最要不得的耍流氓老大心態,「不然,你是要怎樣」,果真如此,那還真的非常不可理喻與不學無術啊。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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