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廣告不實 莊鴻銘罰做5千麵包教受刑人烘焙技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胖達人麵包對外標榜純天然酵母製作,卻被查出竟有31款麵包使用人工香料或香精,檢方認定創始人莊鴻銘涉犯詐欺取財罪,但因其犯後坦承、深具悔意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檢方將他予以2年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6個月內需做5千個天然酵母麵包,免費提供弱勢團體及個人,另外,提供指定團體120小時義務勞務。

胖達人廣告不實案檢方今偵結,創始人莊鴻銘獲緩起訴,但需提供5千個天然酵母麵包給弱勢團體或個人,並教受刑人烘焙技藝。(圖/東森新聞提供)

檢方指出,莊鴻銘從事麵包相關事業已逾20年,為國內知名麵包師傅,明知其所研發以葡萄乾加糖、水常溫自然發酵七天而成之葡萄種天然酵母,並非使用於胖達人麵包店全部麵包品項,且多數麵包製程均添加人工酵母以縮短麵包發酵時間,增加產能,甚且於部分麵包品項中添加人工香料或香精。

但莊卻仍對外不實標榜、宣稱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誤導消費者錯誤認知胖達人麵包店「純天然」的健康形象,以謀求創造公司營收之不法所得,其行為已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

檢方表示,因被告無前案紀錄,素行良好,犯後坦認犯行,深俱悔意,與告訴人等人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告訴人等並同意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另在偵查過程中莊充分說明胖達人麵包店各種麵包品項配方、製程、成本、使用天然酵母及人工香料等情形,適時提供各項經營及製造等資訊供查證,有助迅速釐清案情,及協助追查基因公司內線交易案。

在考慮被告為國內麵包師傅翹楚,若能將其精湛製作麵包技藝傳授予在監受刑人,及保護犯罪被害人等公益團體,並免費提供5000個天然酵母麵包(符合天然素材之訴求)予弱勢團體及個人,不僅讓被告有機會重新出發,彌補其個人犯行並以具體行動回饋社會,亦有助於受刑人未來之更生及麵包技藝之傳承,並讓弱勢團體及個人有體驗天然酵母麵包之機會;是認被告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不致再犯,爰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以緩起訴為適當,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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