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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禁駛機車府會滅火 指定公告區域暫限大宅門特區

我們想讓你知道…人家說是「指定公告區域」的啦!

▲電動機車。(圖/經濟部工業局智慧電動車輛推動辦公室提供)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通過低碳自治條例,在特定區域內禁駛燃油機車引發議論,市議會法規會31日澄清,並不是全面禁止機車行駛。副市長蔡炳坤說,指定公告區域首先將設定於大宅門特區,也就是原先水湳機場舊址,是對民眾影響最低的區域,民國110年才予以實施,在這期間市府將投入更多資源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

「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12月25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其中「自110年1月1日起,市政府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並於105年1月1日前訂定相關獎勵汰換辦法」的內容,引發許多機車族反彈,還要集結向市府遊行抗議,市府與市議員許水彬、李中、洪嘉鴻、黃馨慧等人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對外說明。(右圖:車格禁停「電動機車」,民眾反問該停哪?)

蔡炳坤表示,指定公告區域首先將設定於大宅門特區,也就原先水湳機場舊址,目前為開發整地階段,將來這個區域部分路段禁止機車的行駛,也是對民眾影響最低的區域。未來在民國110年才予以實施,在這期間市府將投入更多的資源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正式實施後對於違反規定之民眾將處500元罰鍰,就如同未戴安全帽的罰款一樣,民眾初期一定會有不習慣的感覺。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許水彬表示,網友對於此條例誤解很大,市議員並沒有反對使用燃油機車,議員們只是希望加強推動電動機車,減少排放廢氣,讓市民感受無廢氣的舒適生活。

李中強調,目前的規劃主要是在特定區域禁行燃油機車,而非全面禁止騎機車,台灣目前的電動機車發展已經比以前成熟,也有更多車種可選擇,售價開始普及,所以優先從機車實施,未來汽車發展成熟後,才會考慮比照辦理。

►租屋含機械停車位,停機車遭管委會拒絕。

洪嘉鴻表示,這項自治條例是在大會經過所有議員三讀通過,目的是為了讓台中市朝向低碳城市發展,他建議市府單位帶頭做起,逐年增列預算購進電動機車,到110年之前,補助民眾汰舊換新,購買電動機車。

依據交通局的初步規劃,大宅門特區重點路段除機車以外,也限制小汽車進入,相關的配套措施也陸陸續續展開,包含投入更多補助、充電及交換電池站的設置、規劃等,對於民眾的影響降至最低為原則,未來也會投入公有租賃腳踏車的規劃,也就是台中市的i-Bike租賃點的設置,提供民眾多樣化交通工具的選擇。另外,市府也會投入獎勵補助的預算,鼓勵民眾淘汰老舊機車並購置電動機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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