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多益通】林書豪教你搞懂關代where怎麼用

文/周強(Tim Chou)

有人笑稱,美國職籃NBA的火箭隊已經成為最新的「中華隊」,因為大家都在關注林書豪的表現與火箭隊的輸贏。美國的體育雜誌「Diplomat」撰文指出,林書豪名列「10大最受歡迎的亞洲運動員」。美國媒體更指出,林書豪已證明他在亞洲是一個超級巨星,而且在亞洲比在祖國──美國,更受歡迎。這句話英語怎麼說:

Lin has proven a superstar in Asia, where he is even more popular than in his home country, the United States.

prove [pruv] v. 證明、證實(動詞三態:prove、proved、proven)

在此句中的where可不是疑問代名詞的「哪裡」,而是英語語法裡的「關係詞」。在語法裡,where不算像是who(代替「人」)或which(代替「物」)的這種「關係代名詞」,而是被稱為「關係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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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關係代名詞」亦或是「關係副詞」,可不要被這些語法上的詞彙澆熄了你對英語學習的熱情,你只要記住where是用來修飾表示「地方」的名詞,而它是從「in which」、「on which」、「at which」所變化而來,快來看一個簡單的例子:

This is the restaurant, where I met my husband.(這就是我與我丈夫相遇的餐廳。)

句中的where是關係詞,修飾前面的地方──餐廳(the restaurant),而這個where可以代替為at which:

This is the restaurant, at which I met my husband.

至於是「in which」還是「on which」或是「at which」,則要看地方的大小;用於大地方的介係詞要用in,用於建築物的介係詞要用at,表示外在或在其上的介係詞要用on。

例句:
I moved a desk where there was a magazine.=I moved a desk on which there was a magazine.(我搬動了一張上面有雜誌的桌子。)

所以了,林書豪已証明他在亞洲是一個超級巨星,而且在亞洲比在他的祖國──美國,更受歡迎的這個句子中,可以代換where為in which:

Lin has proven a superstar in Asia, in which he is even more popular than in his home country, the United States.

因為亞洲是「大地方」,所以介係詞要用in。

如果where作為關係詞的用法你弄清楚了,以下這一多益測驗題就矇不到你:

The maintenance staff will move old stock from the warehouse and make room for next season’s products, ________ will arrive next week.
(A) which
(B) where
(C) what
(D) when

解析:
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修飾「物」的關係代名詞要用which,因為空格的前面是products,它是「物」,所以要用which來修飾。全句句意為:「維修人員將把舊的存貨從倉庫移走,而留空間給下一季的新產品,新產品下星期會抵達。」。

答案(B)的where如前所述,是修飾「地方」的關係詞,在此的products不是「地方」而是「物」,因此不選。答案(D)的when其實與「where」很相似,但是when用來修飾「時間」。

例如:
That’s the year when he retired from Harvard.(就在那年他自哈佛大學退休。)

句中的year是「時間」,用when修飾。

答案(C)的what在當「關係詞」的時候有一個特性,即它的前面不能有「名詞」。

例如:
I am looking at what he is doing.(我在看他正在做的東西。)

句中what的前面沒有名詞。

林書豪真的在亞洲比在他的出生地美國紅嗎?那可不一定,許多美國的林書豪球迷在他客場比賽時,還穿著他在紐約尼克隊引起「林來瘋(Linsanity)」的17號球衣。林書豪在NBA闖蕩的好戲還有,我們可以學的英語用法還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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