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事件綜論

丘福隆

不法商人將較低價的棉籽油摻入高價的橄欖油,並進而添加有害身體的銅葉綠素增加賣相以牟取暴利。此黑心油事件於今年十月被發掘後,陸續查出許多不法摻偽油品。雖然所有油品都未驗出有不利健康的棉酚,但有些產品則被驗出含有微量的銅葉綠素。因食用油事關食品安全至鉅,舉國矚目,此事件之處理管控與賠償訴訟等問題廣為大眾關注。本文將就下列提要逐條。

(1) 棉籽油近史簡介

(2) 黑心油發生的原因

(3) 政府應有的觀念與立場

(4) 政府應幫助消費大眾

(5) 政府應幫助油品業者

(6) 法律糾紛之處理

(7) 結論

(1) 棉籽油近史簡介

棉籽油在歐美有相當輝煌的歷史。自1875年除殼機問世後棉籽油產量大增,解決了當時歐洲因英法戰爭及工業革命後所造成的油荒問題。但是,兩年後石油發電興起,使點燈用的棉籽油市場因此式微,從而促使不法商人將它摻混到動物油與豬油之中,造成豬油在市場上的供應量超過當時所有豬隻能夠用以製成豬油的總量。此一怪異現象今年在台灣重演,市面上純橄欖油的產品總量竟然遠遠超過橄欖油的總進口量。顯然,又是棉籽油被用來摻入進口的橄欖油所致。

在1899年,棉籽油除臭後製成Wesson烹飪油;在1991年氫化專利技術使棉籽油變成取代豬油的Crisco植物酥奶油。棉籽油的使用量與普遍性從此邁向高峰。

直至1944年,棉籽油是美國最早最主要的植物油。目前則已退居第三,年產量約十億英磅,佔全美脂肪與油總量約6%。因其品質穩定且能夠被高度純化,它一向是被做為鑑定其他油類的對照標準。

(2) 黑心油發生的原因

純油成本貴價位高。調和油是由純油摻加低價油品的混合油,因此價位低。不久以前歐洲曾經查獲不法油商以葵花籽油等低價油混入橄欖油或葡萄籽油,然後再添加銅葉綠素偽冒成純油出售。這正是台灣不法商人仿照的模式。數年前台灣學術界提出報告詳列純油與調和油的檢驗方法與脂肪酸成份比例,不法油商如獲至寶,立刻動手設法將調和油的成份微調到接近純油的程度,形成秘方。這種配方調製出來的油在官方的鑑定方法下會被認定為純油。接著,他們立即進口大量調配用油,特別是棉籽油,並利用消費者喜愛高檔產品以及追隨時尚風潮的心理,對外宣稱新產品是百分之百純油,藉此賺取暴利。至於一般調和油部份,則藉不純的摻偽油進一步調配出低成本的油品競價取利。這時,蒙在鼓裡的食品監管機構仍舊以基準方法檢驗產品,當然無法抓包。

確實,目前食品科學鑑定油品以查證脂肪酸成份比例為主,不能提供原料長相與配料組成的資料。大統公司是本事最高配方最棒的上游油料供應商,他們專精於量產、貨色賣相最好、檢驗能夠過關、隨時可以供貨、價格又便宜到比其他廠家自行生產為低。向大統買油省錢省事省作業省倉儲,只需下訂單與指示要求即可,何樂不為?因此,黑心油案發後頂新味全一口咬定「我們愛國合法地向大統購入查驗合格的油品再分裝;我們也是受害者」。若無教唆大統的證據,頂新味全在法律上可以站得住腳。

就事論事,台灣油商用來摻偽的棉籽油是否含有害物質須視其成份及來源而定。在美國,聯邦條規法典(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規定棉籽為食用農作物,棉籽油含殺蟲劑的限量必須符合最嚴格的標準。故此,無所謂「棉花不是農作食物,可大量噴灑殺蟲劑,會造成棉籽油不安全」的問題。

關於棉籽油可能含有棉酚的憂慮,美國食品暨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S)已確切認明美國棉籽與棉籽油均不含有害劑量的棉酚。換言之,來自美國的棉籽油沒有食安問題,而衛生福利部也迄今未曾驗出含有棉酚的油品。

至於銅葉綠素,衛生福利部近日宣稱已研發出檢測方法,確實可喜,但因經驗不多,且未能定量,故其特異性、精確度、實質意義的解讀等均有待加強。易言之,檢測結果是否能證明油料中的銅葉綠素乃人為添加或已超過安全劑量等的科學論證均尚未建立。

(3) 政府應有的觀念與立場

人民可以吃什麼或該吃什麼不是政府的事,但政府有管控食品製作與銷售以及維護食品安全的責任。平時政府的職責在建立與督導食品產銷體系,在現有的機制與經費下,著重對製造業者的稽核與例行查驗。發生食安問題時,則啟動機制封鎖問題源頭孤立疫區,找出原因解決問題。其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準確有效的設備雖然必要,但昂貴精密的儀器不能克盡其功,還必須配以大量便宜簡單快速的測試劑才足以應付實際作業的需求。再者,研發出能偵測原料中特異標記的檢測方法至為重要,一方面結果可靠減少爭議,另方面可降低成本又節省時間。

商業產品的價格由市場決定,有其原由。一般說來,產品經過一手價格便增加一倍甚為正常,不屬暴利。含智慧產權或有品牌的產品過手時,價格跳躍倍數更高。確實,經商牟利乃天經地義、有其投資、成本、競爭、風險等因素必須考量,而政府的稅收與人民的工作機會亦均有所賴之。因此,政府維護食安應本科學根據,就事論事,不應順從輿情爭論而特意打擊商家產業。

(4) 政府應幫助消費大眾

食安發生問題時,消費大眾一定想知道「我已經吃下肚的會不會有問題?什麼才可以吃?」這時,除了立刻啟動食安機制外,衛生福利部應:(1)購買商店架上所有與問題產品同類的GMP認證產品,進行檢驗。(2)覆核通過檢驗產品的製作流程。(3)公告合格產品的名稱、批號、廠家,讓民眾知道  衛生福利部卻迄今未驗出含棉酚油品,可能與大統公司的棉籽油均購自美國有關。至於銅葉綠素,有些油品測出微量,但來自原產地的國外原料油亦然。因此,應查考國外同樣產品是否已有長期販售歷史。如果是,足證該產品通過人體長期臨床實驗,國內產品亦可准許販賣。當然,如果國內產品的銅葉綠素含量較國外者高,或超過安全劑量,則絕對不許販售。

大致上,食安管控的要點衛生福利部都已做到,只因初次面臨挑戰手忙腳亂,對民眾的解說也不明確有條理。整體說來,本黑心油事件屬於詐欺的成份較多,大統公司雖然非法添加銅葉綠素,消費大眾仍不必為此恐慌。

(5) 政府應幫助油品業者

衛生福利部直至最近才研發出檢驗銅葉綠素的方法。因此,除非能證明黑心油事件綜論油商非法添加銅葉綠素,或者油品中含超標物質,政府不應處罰油商或令其產品下架。於此同時,政府應告知並教導油品業者進料把關的檢驗方法,從黑心油事件已使逾2000家中間通路商陷入困境,一方面得先應付下游消費者退費,另方面卻無法從上游供應廠家得到補償。數萬人的生計因此受到打擊。政府此時雖已有所應對,但仍應更積極卸除發災難財的印象,提出方案援助通路商,紓解其燃眉之急。

(6) 法律糾紛之處理

由於塑化劑事件提告者列舉不出受害實據,以致於求償52億元卻只得到120萬元的法庭判決。同理可推,因黑心油的受害舉證更為困難,訴諸法庭求償結果勢必更不樂觀。

在2009年之前,台灣的西班牙橄欖油進口商曾經向政府檢舉「有廠家摻偽作假,成份不實」,因未獲處理,故轉請西班牙駐台辦事處於2009年及2011年兩度函告衛生署,附帶報告指出泰山與福壽兩公司進口的西班牙橄欖油未標明進口產地,且疑似摻偽以標榜100%初榨純油。當時衛生署檢驗油品能力有限,亦不知摻偽事態的嚴重性,僅指示兩公司加註原產地及列出油品等級後結案。

今年十月黑心油事件爆發後,西班牙商務處於十一月十四日發表聲明表示,2009年之報告乃實習生所作之內部研究,旨在分析台灣橄欖油產品是否確實,不是評判產品合法性的研究,也不代表西班牙官方立場。顯然,西班牙官方不但没有藉此怒斥台灣廠商摻偽的非法行為,反而有意淡化黑心油事件的震撼衝擊。對該國反應台灣媒體大惑不解,名嘴們更是瞎猜一通。

其實,若從西班牙國家利益的立場考量,其理甚明:(1)兩度發函相告之目的在維護西班牙橄欖油的商譽與價格。(2)今天西班牙橄欖油在台灣已有總代理,訂有契約,若無過失不能處罰總代理。(3)開發國際市場不易,必須珍惜總代理,否則不能進口到台灣。(3)台灣食用油事件已被有心人將之與毒油掛鈎,不論是非曲直,任何額外爭議都會使西班牙橄欖油輸台歸零的時間拖得更久。(4)檢驗油品的儀器方法與靈敏度逐年進步,過去檢測西班牙橄欖油含銅葉綠素的靈敏度只及百萬分之五,如今衛生福利部已有新檢測方法,可能許多西班牙原產油品都過不了關,故不宜火上加油自找麻煩。

大統公司非法添加銅葉綠素罪證確鑿法網難逃。其他油商則除蓄意標示錯誤詐欺不實外,難以判定他罪。關於銅葉綠素部份,政府先前沒有檢測方法,亦未規定必須檢測,當然不能怪罪油商未做把關。關於國內油商向國內廠家購入摻偽原料一節,因該等原料的脂肪酸成份比例符合官方數據,故亦難以處以刑責。就好比某產品號稱為維他命C劑片,如果檢測結果確含維他命C,則不論製作原料為橘子、檸檬、人工合成物或回收垃圾,在法律名稱上都站得住腳。因此,頂新味全登報聲明自己不知情,也是受害者,有強力的辯證目的,相當高明。

對這種明知故犯逃避刑責的油商可採下列辦法予以懲治:(1)不知情而買入詐偽原料或許可以不罰,但是因不知情而賺取的利潤則須吐還給受害的消費大眾與有關機關。吐回的利得不應一次償清以致使其破產脫逃,應加利息分期攤還,使其員工不致頓然失業,仍可幫助原廠吸取教訓,製作安全可靠的產品。(2)標示不實是製造業的重罪,同時也證明製作產品未遵循GMP流程。監管機關可憑此要求下架、罰款、停工、撤照等,使廠家遭到商譽、財務、時間上的損失。視廠家的惡質程度,監管單位可勒令改正錯誤,並藉此調整「要求改善的程度與進度時間表」做出符合公平正義的懲罰。

(7) 結論

法治的三要項為立法、執法、司法。關於食安規範,政府在要求廠家循規蹈矩安全作業之前,必須先搞清楚食安的重點與執行辦法,然後訂定規矩並教導廠商遵守。基本上,最好的法規不是讓違法者無處可逃,而是使守法作業成為最簡便賺錢的經營方式。

關於食安執法,政府會面臨的挑戰包括「藝更高膽更大的不法業者」,以及「抓小偷難,抓幹過警察的小偷更難」。因此,政府機關必須不斷地求知創新,研發出新的檢驗試劑與方法,讓貪婪之心知難而退,讓偶發事件無近年來台灣屢爆食安事件,眾說紛云,江湖說客掛帥,使人覺得台灣是個有理說不清的地方,國家社會為此虛耗重大成本。然而,從長遠好處想,偶爾出小車禍有防止出大車禍的好處,黑心油事件對台灣或許有打一次預防針的正面效益。

●作者丘福隆,美國洛杉磯,生物科技業。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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