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報導 成嘉玲:報導食安議題宜更審慎周延

台北訊

為鼓勵新聞從業人員踴躍報導消費新聞,以大眾傳媒的力量,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由前行政院消保會首創的「消費者權益報導獎」,今年首度委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統籌主辦,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則退居幕後。自律協會成嘉玲理事長於頒獎典禮致詞表示,本屆參賽的作品就大多是關注最近受到到社會重視的食安方面的議題,對於媒體因為主動送驗食品所引發的一些爭議,值得媒體有所檢討與省思。成理事長因此期許媒體要作好把關的角色,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劉清芳處長首先致詞表示,消保獎今年已是連續第8年舉辦,受到媒體朋友的重視;也由於媒體的積極發聲,使社會更重視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今年首度委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統籌主辦,行政院消保處退居幕後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廣受各界重視的活動,能透過專業、客觀的媒體組織來辦理,將更能彰顯獎項的公正性。劉處長強調,保護消費者權益固是政府職責所在,但是若能獲得媒體的協助,相信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希望媒體能與政府合作,共同建構一個合理、更有益於社會大眾的消費環境。


成嘉玲理事長繼之致詞表示,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政府重要的責任,但是消費者權益意識抬頭,除了政府的推動,也有賴媒體這些年的關注與報導。特別是最近有關食安問題事件的層出不窮,成理事長特別提醒媒體朋友在報導時,應區分程度或內容強弱的不同,善盡社會大眾賦予的「信任」,審慎報導,以避免造成可怕的影響。成理事長並以《商業周刊》最近的報導為例,認為媒體並非全能,對於許多涉及專業的事務,還是應該多徽詢專業單位或人士的意見再作報導,這是媒體對消費者應有的負責態度。其次,對於一些相關的法令,媒體也應充分瞭解。最後,成理事長期許媒體要作好把關的角色,為社會提供負責任的報導。


評審團主任委員黃肇松則表示,今年評審的感想是「琳瑯滿目」,媒體是真正在為台灣消費者的權益作「守護神」。今年作品的特色是:一、維持一貫保護消費者的用心良苦,而且成績越來越好,質量俱佳。二、題材的選擇更是非常Timing(時效性)。三、調查的方法相當負責,也非常科學。更值得鼓勵的是,此次參選非常多元,不僅是主流媒體,顯示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只是主流媒體的責任,而是全民的責任。所以,消費者報導猶如社會一股清流,期許這股清流能流到政治、社會,以及其它各類新聞的報導,讓李安大導演和大詩人余光中對媒體的看法能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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