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不能亂說!「乳品案」衛福部函請商周說明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為確保食品檢驗訊息的公正性及可信度,已經針對《商業周刊》報導「牛奶駭人」一事,去函周刊要求說明。另外衛福部也針對泰山召開記者會自清、及味全公司刊登「喊冤啟事」責成地方衛生局進行調查是否涉及誇大不實,避免業者用自清或喊冤混淆視聽。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左),21日召開記者會重申政府會嚴查、重罰不法廠商。(圖/記者賴于榛攝)

政府對外一直聲明,周刊所引用的學者報告沒有國家認證,可信度值得商榷,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記者會中指出,依據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發步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政府有權要求《商業周刊》提供相關資訊,食藥署已經在今日去函,請周刊執行長提供資料佐證說明。

不過,姜郁美也坦承,食管法第40條無法對散布不實食品檢驗資訊的人開罰,要開罰的話可能得針對不實報導,另外尋求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等其他法條協助。

此外,味全公司11月18日大動作在4大報刊登「喊冤啟事」,引起朝野立委一片罵聲,姜郁美說,味全如果有任何意見,請向司法機關主動說明,刊登這種單方面陳述的啟事,對調查真相並沒有幫助;泰山日前也召開記者會,強調絕無添加銅葉綠素,還質疑是衛福部的檢驗有問題。面對違規業者頻頻裝可憐喊冤,姜郁美表示,已經針對味全所刊登的「喊冤啟事」,還有泰山開記者會自清一事,請地方衛生局調查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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