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費率月收千元? 立委批標金轉嫁消費者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國內4G服務由6家電信業者,以1186.5億元競標取得執照,是底標價359億元的3倍之多,朝野立委擔心電信業者會把標價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虞孝成指出,應該讓市場機制自然形成,由6家業者自由競爭出合適的費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4G未來規劃進行報告,然而立委指出4G標價過高,未來電信業者是否會取消「上網吃到飽」,轉嫁標價金給消費者,讓通訊上網費率比3G更高。

虞孝成(左圖/賴映秀攝)表示,日本、南韓、香港等地區的4G基本資費,都提供比3G基本資費更多的使用量,價格部分也略高。同時,上述地區的4G都訂有公平使用量,超過就會再收取額外費用或減速。

NCC的書面報告指出,日本4G吃到飽最低月租費993元(新台幣,下同)、公平使用量3GB,最高月租費1156元、公平使用量16GB,超過將限速在128kbps,或是多付407元取得2GB使用量。

虞孝成認為,台灣有6家業者取得4G頻譜,加上原有的3G市場,業者會透過市場機制設計適合消費者的4G資費,「如果一開始就明訂一個資費上限,將會扼殺市場自由競爭的發展」。國民黨立委李鴻鈞則持不同意見,認為業者可能會聯合壟斷,訂定一個業界「有共識」的4G最低資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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