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潑錯人!醋男認錯情敵害人瞎 毫無悔意判9年

▲硫酸腐蝕力驚人,數滴濃硫酸就會迅速蝕穿毛巾。(圖/取自維基百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伸港鄉男子曾明祥,在民國99年6月間,因為不滿前妻另結新歡,將毫不相干的林姓男子誤認成前妻男友,憤而潑酸,害得無辜的林男左眼失明,在法院上還毫無悔意,最高法院26日依重傷害罪將曾男判刑9年。

據法院判決指出,前科累累的曾男出獄後,不滿前妻不但拒絕復合,還另結新歡,便開始偷偷跟蹤前妻,得知她跟男友同居在台中市龍井區後,決定下手報復,在民國99年6月1日凌晨,刻意戴球帽、口罩攜硫酸埋伏在附近。

未料,當時曾明祥將恰巧開車回來的林姓男房客誤認為情敵,先是砸轎車觸動警報吸引林男注意,待他回頭察看情況時,乘機潑灑硫酸,導致林男不但臉部、背部和四肢遭受灼傷,左眼還因此失明。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曾男。

在法庭上,曾男矢口否認犯案,辯稱監視器畫面中的男子並非他本人,還指出他與被害人無冤無仇沒有瓜葛。但因畫面中衣著吻合,曾男又無法清楚交代行蹤,加上被害人指證歷歷,法官最後認定他犯行明確卻毫無悔意,不但不認罪也未賠償被害者,二審依重傷害罪判刑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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