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8/1316:44:43
發言人 翁啟勝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298899#736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
暨換股作業計畫(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
變更登記之用)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8/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3
2.減資基準日:102/08/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一○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56,559,726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65,597,26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二年八月二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228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二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三、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 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22,960,030元整,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92,296,003股。
(二) 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5,597,260元
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6,559,726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
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股東所持股份應依減少資本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
為29.412845362158%。
(三)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57,362,770元,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35,736,277股。
(四)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銷除
294.12845362158股(即每仟股換發705.87154637842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
四、本次換發之新有價證券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 102年9月26日。
(二) 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2年9月27 日至102年10月10日。
(三) 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02年9月30日。
(四)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10 月1日至102年10月10日。
(五) 減資換股基準日:102年10月5日。
(六)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2年10月11日。
(七)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
(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
換新股票。
(二)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本公司寄發之換發通知書。
(3)原留印鑑。(4)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換發(劃撥至集保帳戶)。
(三)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
相關證明文件。(4)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集保帳號。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
換發。
(四) 已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
(五) 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
七、本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內容作業項目,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定
後辦理之。
八、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10/0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10/1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35,736,277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換發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因實際作業之需要而有所修正或變動時,及與本次減資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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