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018:43:42
發言人 李瓊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60966#108
主旨 : 本公司將參與伊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19
2.公司名稱: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2年2月19日董事會通過投資伊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新台幣五百七十萬(持股19%),該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貳億元,
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千萬元。
二、伊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發展快速,加上遊戲推廣需要挹注資金,
將分兩次辦理現金增資。
(1)102年6月份將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五千萬元,發行價格每股定為新台幣10元,
增資後該公司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千萬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10%由該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部分本公司擬依原對該公司持股比例進行投資,
投資金額為新台幣八百五十五萬元整,投資後本公司對該公司投資金額為
新台幣一千四百二十五萬元整,持股比例17.81%。
現金增資繳款期限為102年6月21日。
(2)102年7月或之後該公司擬另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四千萬元,
發行價格每股定為新台幣10元,增資後該公司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億二千萬元,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10%由該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部分本公司
擬依原對該公司持股比例進行投資,投資金額約為新台幣六百四十二萬元整,
投資後本公司對該公司投資金額為新台幣二千零六十七萬五千元整,
持股比例約為17.23%。繳款日期依該公司通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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