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評鑑制度 民間司改團體要求改善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團體17日舉辦一場「司法官評鑑─人民怎麼看」座談會,會中司改會直指目前司法官評鑑申訴案件遭遇5大困難,並提出7大建議要求官方應進行改善。

民間司改團體要求改善目前司法官評鑑制的5大困難。(圖/記者孫曜樟攝)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表示,官方未積極宣導民間團體辦理司法官評鑑申訴管道、評鑑委員會未承擔轉介案件給民間團體的責任、檢舉證據取得困難人民陳訴查證不易、法官評鑑請求時效過短及民眾缺乏對法官法與司法官評鑑的認知與教育,是目前辦理司法官評鑑申訴案遭遇的5大困難。

就官方未積極宣導民間團體辦理司法官評鑑申訴管道方面,蕭逸民指出,官方每年收到人民檢舉案量是數以千計,相對於此,民間收到檢舉案件量過低,但在檢舉處理效率上,官方效率顯然遠低於民間,這種嚴重失衡的狀況,可以透過積極宣導民間團體申訴管來扭轉。例如官方可在各種文件上(如傳票、通知單、信封)除列出政風單位、民意信箱的電話或網址,也可以加上民間團體的申訴管道,以利民眾檢舉。

為解決目前所遭遇的困難,民間司改團體則提出,官方提昇處理民眾檢舉效能並公佈結果、官方在傳票等文書,加上強宣民間團體辦理司法官評鑑業務申訴管道、司法官評鑑委員會應承擔轉介人直接請求評鑑案件給民間團體的責任、司法行政機關就懲戒案件優先請求司法官個案評鑑,尊重法官法賦予司法官評鑑委員會的職權、司法院及法務部與職務法庭尊重司法官評鑑委員會的懲處建議,以最高標準要求司法人員符應人民期待。

司法機關增列預算、法官法相關的法治教育,並獎勵律師公會、大專院校與民間團體開設司法官個案評鑑的進修課程與入門講座、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儘速訂定法令或提出修法草案,以解決民間團體辦理司法官評鑑業務,諸如請求時效、調查權限等7大建議,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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