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立委服務處雙炸案 檢起訴2嫌求最重刑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胡宗賢指揮朱亞東在高鐵及立委盧嘉辰土城服務處放置炸彈案。新北地檢署6日以刑法殺人未遂、放火未遂、公共危險、偽造文書及違反期貨交易法等罪將2嫌起訴,並指其手段危險且可惡,惡性重大,且事後均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而請求法院量處被告2人最重之刑,以儆效尤。

律師胡宗賢(前)指揮朱亞東(後)在高鐵及立委盧嘉辰土城服務處放置炸彈,檢求最重刑。(圖/資料照片)

起訴書指出,高鐵616號列車於102年4月12日上午,經發現在列車車廂女廁內,遭放置疑似爆裂物之行李箱2只後,同日中午,立委盧嘉辰位於新北市土城區服務處人員,又發現另2只疑似爆裂物之行李箱,經新北地檢署指派重大刑案組絲漢德主任檢察官率該組檢察官主動與轄區分局聯繫,並由警方人員分別前往上開2處地點處理時,發現4只行李箱內均裝置有汽油等爆燃物及氰化鈉等毒物,且構造類似,即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聯合鐵路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組成聯合專案小組偵辦。

全案經偵查發現,被告胡宗賢是企圖以製造大規模攻擊製造災難方式,達成放空期貨以獲取私利之目的,及宣洩其對社會之不滿,除事先蒐集包括肉毒桿菌等各式毒物、凝固汽油、手機引爆等各式攻擊資訊外,並著手購買各項原物料進行相關生化攻擊試驗,隨後更製妥裝有乙炔、汽油、氰化鈉、鹽酸、鬧鐘定時點火裝置等爆燃物與可產生氰化氫毒氣之行李箱4只,計畫放置在高鐵列車上以攻擊高鐵列車及台北車站,及藉由山西關聖帝君繞境活動,透過立委盧嘉辰服務處人員,計畫將其中2只行李箱以馬英九總統之名義轉交鴻海公司董事長郭台銘,以達到製造大規模災難目的。

為進行計畫,胡宗賢、朱亞東先購買人頭車輛以逃避追查,再於102年4月12日上午9時許,由朱亞東將2個含汽油等爆燃物的行李箱,放置在高鐵616號列車上,胡宗賢則隨即以網路下單方式,放空摩根台股指數期貨500口,設定停損點為282點。

在該班次列車抵達高鐵新竹站後,朱亞東隨即變裝離開逃離高鐵車站,搭乘胡宗賢所駕駛前來接應之人頭車輛,繼續北上;2人並於同日12時30分許,由朱亞東以變裝為員警方式,將貼有「關聖帝君千秋馬英九」紙張之2只行李箱,放置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

隨後2人即搭乘同日16時許之班機前往澳門後,再進入大陸地區藏匿。而4只含汽油等爆燃物之行李箱,幸因朱亞東擺放方式錯誤、油氣濃度過高、電發火頭溫度不足等因素,最終均未順利引發爆燃,才沒發生重大傷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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