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捷運站充電免被告竊電

▲立院三讀通過,捷運站充電免被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捷運站充電不用擔心被告了!立法院21日三讀修正通過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未來民眾只要在大眾捷運站區內用免費充電設備,不會被告竊電。條文內容明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得在站區內提供免費充電設施服務,以供旅客緊急需要使用。

提出此案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在初審時曾表示,民眾用手機、電腦,或老人、身心障礙者用電動輪椅代步車,及相關維生設備等,未來能因免費充電服務,在緊急需要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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