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過關 大眾運輸博愛座不得低於15%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大眾運輸工具上設置博愛座利益良善,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社環委員會)16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非對號座位的大眾運輸工具,博愛座數量不得低於總座位的15%。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16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指出,雖然乘客道德教育更重要,但應提供良好的搭乘環境,所以要規範非對號入座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設置比率。

▼ 立法院初審過關,博愛座數量不得低於總座位的15%。(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非對號入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15%,座位應設在鄰近車門、艙門 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警語。

蘇清泉原提案內容,博愛座設置比率應高於20%,並每15分鐘至少播放1次提醒禮讓座位警語。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卓遵餉表示,高鐵自由座車廂博愛座比率為12%、高雄捷運約14%,建議設為15%較可行,若加進每15分鐘播放讓座警語,可能會造成乘客抱怨。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辦理社會救助業務所需必要資料,主管機關得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提供,受請求者有配合提供資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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