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砸雞蛋判拘 毛振飛:不服,上訴到底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101年10月28日,率3千名不滿外勞配額、工資問題的台灣勞工到凱達格蘭大道遊行示威,並帶領群眾砸雞蛋,被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後,台北地院3日宣判,毛振飛被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並上訴。毛振飛和律師聆判後與聲援群眾會合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到底。

關廠工人3日前往台北地院,聲援因違返集遊法被判刑的桃園產業總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圖/記者孫曜樟攝)

桃園產業工會前理事長毛振飛對維護勞工權益極為關心,是許多勞工爭取自身權益的社會運動靈魂人物,在3日台北地院對砸雞蛋遊行宣判後,毛振飛現還因101年12月30日帶領關廠工人到總統官邸丟狗屎案,102年2月5日台北車站臥軌案,及5月1日「官逼民反」遊行拉扯拒馬事件,遭檢警起訴或調查偵辦中。

3日下午,法官宣判毛振飛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9條,判處拘役20天,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並可在收到判決書10日內,提起上訴。

毛振飛和律師聆聽判決後,隨即到台北地院外和聲援的各工會代表及關廠工人會合,毛振飛表示,勞工被逼上街頭是政府無能、政府的問題,政府把經濟搞爛了,卻要勞工來承擔苦果,是非常不公、不義的事,走上街頭抗爭就是要發洩勞工的不滿,砸雞蛋已是最柔性的行動了。

毛振飛強調,今天要走上街頭就有付出代價的打算,雖然這次法院只判了拘役20天,但他不服氣,仍堅決主張無罪論述,未來將上訴到底。

義務律師曾威凱也指出,人民有對政府表達不滿的權力,但現在人民行使基本權時,卻被司法以集會遊行法、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甚至公共危險調查起訴,是非常荒謬且不合理的事,所以,毛振飛就算被判1天拘役都屬重刑,會再和毛先生商討後,提起上訴直到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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