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限帶令」首執法 港逮10人涉53罐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當局為了防止大陸觀光客或水貨商在香港瘋狂採購嬰兒奶粉,1日開始進行限制,禁止民眾攜帶超過1.8公斤重的嬰兒奶粉出關。但新規定當日,香港海關逮捕到10名違反規定的個案。

▲香港3月1日起實施限制奶粉出境新法規,首日卻有10人違反遭逮捕。(圖/資料照/東森新聞提供)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香港海關已調派200人在9個口岸加強搜查工作,並設置14部X光機協助。香港海關助理關長俞官興說,截至1日下午2點,海關截獲10起違例個案, 涉及53罐奶粉,拘捕10人,當中有8名香港人,2名大陸人。

根據最新禁帶奶粉出關政策,除非獲發許可證,不可攜帶多於總淨重量1.8公斤、相當於兩罐嬰兒奶粉的數量出境。攜帶奶粉人士必需年滿16歲,並在過去24小時沒有離開香港,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罪款50萬元港幣及監禁2年

另外,北京也新修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4月1日起開始施行,規定網店不得銷售散裝食品及奶粉。

大陸曾在2008年爆發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造成6名嬰兒喪命後,大陸觀光客只要赴港,都會搶購奶粉,導致香港奶粉長期缺貨。對此,香港有團體甚至發起「光復香港,還我奶粉」的抗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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