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操只值5元? 廈門26歲女遭已婚男騙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省廈門市法官最近對該市第一起「騙色索賠案」做出判決,35歲的已婚男劉勇(本篇人物皆為化名)於交友網站假裝自己未婚,對26歲的小美騙色,女方因而於網上公布被騙的經過與男方個資,並對其提告;法官認為劉勇已侵犯小美的「不可侵犯性之貞操利益」,要求他必須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元(人民幣,下同;約5元新台幣)。

▼貞操能以金錢來衡量嗎?(圖/翻攝自《新精武門1991》)

劉勇於「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的資料顯示,他未婚、有房有車、月薪2萬元(約9萬5000元新台幣)以上;《羊城晚報》指出,法官說,兩人交往過程中,劉勇始終沒告知自己已婚,卻以情侶身份多次和小美發生性關係,此舉具騙取女方感情和身體的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進而令她精神受害。

法官判決認定,小美主張的性行為純潔性權益,建立在社會和法律基礎上有關女子在性方面的「不可侵犯性之貞操利益」,該人格利益屬《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民事權益範疇,所以法官判劉勇必須對他侵犯小美貞操利益一事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元。

另外,小美被害後於網路上公開被騙經過,劉勇的妻子以侮辱、誹謗等方式回應,內容甚至提及被害人的隱私,法官認為已侵犯名譽權及隱私權,所以判劉勇夫妻倆要在廈門知名網站公開道歉,還得置頂10天,並再賠償小美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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