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1/3016:50:51
發言人 林夏滋 發言人職稱 公關暨法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998261轉3858
主旨 : Comtrend Corporation與Powerline Innovations, LLC間專
利侵權訴訟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2/01/2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Powerline Innovations, LLC
被告:Comtrend Corporation (美國子公司)
法院名稱:USDC 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 Texas
法院相關文書案號:6:12cv597
2.事實發生日:102/01/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就其美國核准之專利號碼5,471,190之專利權,
於民國101年9月4日向本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經查原告自行撤訴,我方無須支
付對方任何費用。
4.處理過程:本公司無須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會影響公司財務狀況。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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