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走火入魔 美國民眾連署聲援網路神童史瓦茲

▲一生致力於資訊自由化的史瓦茲,11日選擇用死亡來貫徹自己的理念,其生命的故事激起輿論反思,所謂的智慧財產權,是不是有走火入魔的趨勢?(圖/取自網路)

記者鍾禎祥/綜合報導

不堪美國政府的追殺與壓迫,「網路神童」史瓦茲11日選擇在紐約自殺,用此結束他短暫卻精彩的一生。沒想到一個天才的死亡,意外點燃了美國民眾的怒火,讓有關罷免麻州檢察長歐堤茲的請願聯署人數超過法定門檻,白宮必須正面回應民怨,而有關「知識」是否可被壟斷等爭議,也將再次成為各方角力焦點。

智慧財產權被「權利化」的歷史不過短短數十年,就已創造出如微軟、谷歌、甲骨文等軟體巨擘,讓這些跨國企業的創辦者如比爾蓋茲(Bill Gates)等人大發利市,富甲一方。

知識、真理、概念以及想法等無形的智慧結晶,是否真應讓少數人擁有、獨佔?在法律與道德上,都仍存有相當的爭議。有一派人堅持,知識是自由的、是共享的,他們反對知識私有化,讓少數大企業以此牟利-得年26歲的史瓦茲(Aaron Swartz)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在史瓦茲14歲那年,他就與人共同開發了「RSS推播技術」,但他並沒有選擇走上前輩之路,申請智財權、成立公司、股票上市,成為《富比世》排行榜上的富豪之一。

相反地,史瓦茲將其一生投入資訊自由化運動、反對封鎖知識,他成立了反審查團體「要求進步」組織,力主反對SOPA/PIPA法案,用行動和龐大的體制對幹,終於得罪了美國政府,在2011年被逮捕並深陷囹圄。

這起美國媒體口中「高度具爭議性」的官司,起因於史瓦茲透過麻省理工學院的網路,下載了需付費的學術期刊資料庫「JSTOR」內文件共480萬份。不過JSTOR確定史瓦茲並未散布這些文件後,即放棄對他提告;但不知為何,美國聯邦政府卻主動介入此案,還以4項重罪控告史瓦茲,引發外界質疑。

偷就是偷,不管你用的是電腦指令或者鐵鍬!」麻州檢察長歐堤茲(Carmen Ortiz)用強硬的措詞回應,不僅如此,美國檢方甚至在隔年2012年將罪名追加到13項。種種跡象顯示,美國政府並非因疏忽而過度放大一起沒有被害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案件,而是刻意對史瓦茲窮追猛打。

為了這起官司,史瓦茲在這一年來散盡家產。今年初,檢察官與史瓦茲見面談判時,開出了最後底限,不認罪,等待著史瓦茲的就是35年刑期,和1百萬美金罰款。

那個史瓦茲長期反抗的體制高舉起了名為正義的鐵鎚,威脅他下跪道歉認錯,臣服於制度之下。幾天後,從頭到尾堅持自己沒有錯的史瓦茲,選擇貫徹理念,一個人孤單地在住所上吊自殺,為這短暫的人生畫下句點。

但這齣戲還沒有落幕。

殺人犯、 銀行搶匪、恐怖份子、販奴、性侵幼童都沒罰那麼重!」隨著美國媒體一篇又一篇的報導,眾多學者和網路名人的聲援。1月12日,大批支持者發起請願活動,主張撤查發動司法霸凌的麻州檢察長歐堤茲。

一個不懂比例原則的司法人員、一個經常濫用不公且過重的刑罰來逼迫被告認罪的司法人員,對任何人的生命與自由都將造成危險。」短短3天,請願的聯署人數便突破了法定門檻25000人,白宮必須要回應此議題,無法再閃躲。

一個社會對待怪咖的方式,是一種衡量社會的標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台裔教授吳(Tim Wu)感慨,如果當年賈伯斯(Steve Jobs)碰上了歐堤茲,那蘋果今天很可能也不存在了,因為「天才總是走在邊緣。

資訊自由化原是一個冷門的議題,史瓦茲用自己的生命感動了許多人,喚醒美國民眾重新檢視日趨走火入魔的智慧財產權,但這把火能燒多久?影響力有多大?沒有人能說得準。

大企業被貪婪所蒙蔽,靠法律保護著他們,股東少賺一毛都不行。被收買的政客為他們立下法律,確保他們可以決定誰擁有知識。遵循不公的法律就沒有正義。這是覺醒、繼承公民反抗的傳統,對抗這群侵佔公共文化竊盜的時候了。」這是2008年,史瓦茲所寫下的《開放存取游擊隊宣言》部份內容。

.ETtoday新聞雲提醒,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