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失業男持刀搶超商1元 提醒店員報警想吃免費牢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縣內埔鄉龍泉村的36歲施姓男子失業將近半年,為了想吃免費的牢飯,4日傍晚到住家附近商店搶劫,一進超商就告訴店員「要搶1元」,讓店員嚇到趕緊把錢放在桌上,拿錢後他還提醒店員要報警。

轄區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員警指出,施姓男子原是一名機車修理技工,平時就向母親伸手要錢,不久前跟媽媽拿錢買酒喝時,遭痛罵,「沒錢不會自己去搶!」於是手持菜刀搶劫,還在超商等警方逮捕,等著吃免費的牢飯,就不必再伸手討錢。

警方訊問時,施姓男子一開始供稱想吃牢飯,後來卻又否認,經酒測發現高達0.93。最後警方依嚇取財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持菜刀只搶1塊錢!只為了吃牢飯。

其實這並不是第一起因為想吃免費牢飯而行搶的案例,台南去年10月29日也曾發生一起搶劫案,鄭姓男子持水果刀打劫台銀新營分行,向女行員說「我要搶劫,錢給我!」。女行員雖然嚇得半死,還是鎮定的蹲了下來,抓出一把銅板丟出去後,順手按下警鈴。

當時警方調查後,發現他目的不在搶銀行,而是想坐牢。因為曾是百萬年薪房仲業務的他失業又離婚,10月6日就砸毀郵局的提款機,希望能吃免費牢飯,沒想到卻無保請回;後來他口袋只剩13元,決定改搶銀行,還嗆警察如果再放他出來,還會再搶,法官只好將他收押。

▼吃免錢牢飯!要店員報警,站店內等被抓。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