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死,古人其實是怎麼說的?

碎禦劍獅

廢死議題到了現在,支持與反對雙方都有拿古人的話出來討論,但是廢死方扭曲古語以達成廢死思想的情況嚴重,看不下去,所以為文說明。

「治亂世用重典」這句話本來是沒有疑義的,可是在割喉案之後,廢死聯盟楊宗澧為了阻止台灣人執行死刑,就把這句話的意義扭曲了。

他說治亂世用重典指的是白色恐怖中統治者以暴力手段統治人民,所以這句話是政府對人民暴政的依據,完全搞反了亂世的定義。那的確不是什麼好時代,但「亂世」的定義從來就不是指「任何不好的時代」,而是必須要「亂」。

專制獨裁是由一個極強大而錯誤的秩序在統治,這根本不符合約定俗成的亂世(根據老一輩的說法,當時治安還比較好)。要說亂世,應該是國父那個時代,戰爭兵禍,還有因為國家法律無法運作而導致的盜賊橫行、劫掠之事頻繁發生,才符合一般亂世的定義。而台灣的犯罪率逐步上升,並且出現了之前沒有的兇殘手法,就是世局在往亂世的方向改變。

有人會在總統擴權的時候大喊:「這樣國家會亂!」嗎?沒有的吧?那是另一種不好,不能混為一談。

另一個經常被扭曲原意的是「刑期無刑」。廢死思想將這個解釋成「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罰的目的。」並且以此為據認為給死刑犯悔改的機會重於一切。廢死團體甚至說加害人與被害人和解才是這句話的真諦。將「期」解釋成目的,是一種雖然也不算全錯但和原意有偏差的解釋。

這裡要注意的是,古人用字是非常精確的,一個字蘊含的道理非常多。

先看另一個範例:「言必信、行必果。」意思是說話要有信用,做事要堅決果斷。用上「必」也就是必需的了。

刑期無刑,為什麼用「期」,為什麼不用「必」或有抵達意味的「至」(如果用至,就確定刑要為無刑服務了)?因為「無刑」本身是個理想境界,但不是個能夠真正辦到的地方。所以只用「期」。當有機會降低犯罪率時,就該去做,但是當情況需要法律出面制裁時,區區「期待」就該放棄了。「刑期無刑」只適合用於犯人真有悔意的情況,而且它支持強化協助更生人回歸社會的措施。

它並不支持把同一個殺人犯三番兩次的放出牢獄,讓他三番兩次的殺人。一個「期」字要求的是人要有判斷力,不能把無刑施加於不應施加的情況下。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反廢死方常有人說的話。被汙名化成為了報復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但這句話其實還有一層意義:對於沒有殺人的人,就不能殺他。

牙只能以牙還,不能以手加上牙還。眼也只能以眼還,不能用砍頭還。這句話其實約束了反擊行為的上限,不得超過那個人造成的傷害。這其實是最初人類開始控制仇恨的規矩之一,並不是鼓勵報復。

正是這句話要求社會不能落入兇殘的無止盡追殺中。

現在社會傾向於以錢還牙,讓造成傷害的人用小或等於所造成的傷害,而且對受害者有利的方式來還。所以即使是知道這句話本意的人,通常也不支持就是了。

前面提到亂世,順便提一下,憲法也是被解釋成符合廢死思想的樣子。凡是對建國時那段時間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那時是真正的亂世,打仗打個沒完。國旗上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可不是說假的,是真實呈現過去血流成河的狀況。

在這種情況下「殺害無辜的人沒有生命權」、「對於會以武力對付他人的人,必須以武力對付」是常識(有沒有人敢跳出來聲稱只要有愛與包容革命就會成功?我相信歷史學家會用史實把他鞭得體無完膚)。當時的人不會把常識寫進憲法裡!

也提一點邏輯問題,假如剝奪死刑犯的生命權是違憲的,那麼請問,關在牢裡是不是剝奪其人身自由?沒收其工作所得以支付被害人賠償是不是剝奪其財產權?對造謠傷人(嚴重時甚至會逼人自殺)的行為加以處罰,是不是剝奪其言論自由?假如對剝奪他人生命的人,剝奪其生命是違憲,那麼這裡頭的邏輯就是不管當事人怎麼樣,憲法所保障的權利都必須給他,並以國家力量加以保護。

那法院乾脆關起來好了。或許這就是廢死團體心目中的「無刑」?

孔子說:「以直抱怨,以德報德。」孔子反對以德報怨(請注意以德報怨和道德經裡的「報怨以德」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用自身德行示範去感化惡人,使其改過遷善,是報怨以德。對惡行給予更好的回報,如不愁吃穿,並不考慮他是否改過遷善,是以德報怨)。

在個人的情況下,以德報怨換來的經常是更進一步的傷害。而在國家的情況下,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台灣不是挪威,我們沒錢!(我不必掩飾這點吧)我們冬天會有人因為買不起足夠的棉被而凍死、偏遠地區的學童需要設備,尤其需要接送車輛、我們現在有不少人每天在飢餓中入睡。

我們不像挪威,我們沒有閒錢!廢死團體說我們是不想用自己的納稅錢養死刑犯,這是因為錢養了死刑犯就不可能拿去作那些事了。誰能用一份錢同時支付兩邊的費用,那他一定是製造假鈔(有種假鈔手法是把一張拆成兩張)。要是我們跟挪威一樣錢多到有剩,人民沒有飢餓之虞,錢當然不會在我們反廢死的理由之中。

但是請問,我們把有限的資源給了死刑犯,那沒殺人的人,我們留了什麼給他們?

飢餓和生病沒錢看醫生?(因為家中經濟支柱出事)

再談為何孔子說以直報怨,卻以「德」報德,為什麼不說以直報德?以德報德保留了對陌生人行善的可能,以及對小德報以大德的可能。只要對方是有德的(這個德也可以更簡單的解釋為想行善的心。只要有心,總有一天會有行善的機會),即使目前對方似乎沒有能力幫助別人,但沒人知道命運會以什麼方式給他行善的機會,就算只是對傷心的人說幾句體貼的話,也可能無形中就救了一個人。只要對方是善良的,就可以報以德。不僅僅限制在「對我有恩的人」(以直報德)上頭。

一個字的不同,含有很多意義。本文截取自<關於廢死之我見>,全文很長,請至部落格眾月鑑征途觀看。

●作者碎禦劍獅,一頭在塵世中構築樂土的台灣狻猊。興趣是蒐集中國獅、跟珍禽異獸;人打交道、瞭解歷史。最喜歡的三個作家是:麥克安迪《說不完的故事》、海萊茵《夏之門》《銀河公民》、瓦爾特.莫爾斯《藍熊船長的奇幻大冒險》《夢書之城》。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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