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2415:16:39
發言人 張明仁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8791-5349
主旨 : 本公司將取得利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4
2.公司名稱: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簽訂利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買賣意向書,
並於特定條件成就後,特力(股)公司將取得利臺國際(股)公司100%股權,同時承接
利臺國際(股)公司原有貿易相關業務及客戶服務,未來利臺國際(股)公司將成為
特力(股)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於正式買賣合約簽訂時,將立即公告股權買賣相關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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