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2414:57:04
發言人 謝佳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55565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4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101年12月23日之B4部分新聞內容
2.報導日期:101/12/23
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艾笛森入主琉明斯 策略聯盟 合攻LED照明”........
...因應產業變化,LED封裝廠艾笛森(3591)董事長吳建榮出任同樣也是LED封裝廠的
琉明斯〈5265)董事長職務,正式主導經營琉明斯。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艾笛森入主琉明斯乙事,艾笛森
係透過其轉投資艾發投資(股)公司自102/1/1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職務,因艾發對本
公司持股比例約5.7%,且僅擔任一席董事,故入主之說法為媒體自行善意推估,並非
本公司對外公告之訊息,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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