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郭德星偷拍女學生洗澡 賣屋賠償7被害人

▲南港高工和育成高中只有一牆之隔。(圖/取自Google地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港高工與一牆之隔的育成高中,共用操場和游泳池,今年2月,時任南港高工的國文老師郭德星被發現全裸躲在淋浴間,偷拍女學生洗澡,而郭德星並非初犯,他4年來多次偷拍,檢警循線找到7名女被害人。郭男賣屋籌出350萬元,分別賠償7女達成和解,高等法院認為郭有悔意,18日判郭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72萬元定讞。

46歲的郭德星已婚、育有兩名子女,原任職南港高工夜間部,偷拍事件曝光後,已被校方解聘。郭在2008到2012年擔任南港高工國文老師期間,常帶著微型攝影機到育成高中泳池女更衣室,從氣窗或淋浴間隔板隙縫偷拍。

今年2月10日下午,郭德星游完泳後,又趁機潛入女更衣室,將微型攝影機伸到隔壁淋浴間偷拍女生洗澡,女學生發現後大聲呼救,女教官聞訊抵達時,發現郭全身赤裸、站在隔壁淋浴間,樣子十分狼狽,只能用攝影機遮住下體。

郭德星被女教官扭送警局,警方之後在郭男辦公室和樹林住處找到20多段女子更衣、淋浴的影片,犯案時間逾4年,發現郭男除了在學校偷拍,還到自家附近偷拍女鄰居洗澡,地點以游泳池淋浴間、更衣室、低矮民宅的廁所氣窗為主,檢警只找到7名被害人,其中一對是母女。

被害人紛在法庭泣訴,郭德星害她們「在路上看到40多歲男子都會害怕」、「不敢再去游泳」。士林地檢署以妨害秘密起訴,具體求刑8年,一審也認定郭惡性重大,判他4年2月,郭上訴高院期間,為爭取減刑賣屋變現,賠每名被害人50萬元,達成和解,二審認為他有悔意,改判他7條妨害秘密罪,每罪6月、均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72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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