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1718:26:16
發言人 陳健興 發言人職稱 投資關係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67-0889
主旨 : 本公司董事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自然解任
符合條款第6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7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01/12/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啟東)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股數二分之一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06~104/06/0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01/12/20解任(交換公司債交付股票完成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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