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1718:29:23
發言人 黃盈圖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258899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1年12月17日董事會通過擬取得志光數位科技(股)
公司14家分班業務及營業資產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志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家分班業務及營業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1/12/17~101/12/1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志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家分班業務及營業資產;
交易總金額:依董事會決議不高於新台幣90,000,000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志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交易對象原因:董事會決議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相對人之關係: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介於新台幣70,064,070元至新台幣133,495,82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估價師:林坤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加速拓展補教業市場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1年12月17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1年12月17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