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1717:32:58
發言人 潘漢宗 發言人職稱 秘書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13917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決議通過將現有部份「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
資」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會計處理事宜。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17
2.公司名稱: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交易現況改變擬適當地調整會計科目。
6.因應措施: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規定,將部份「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商品投資」
重分類至「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財務報告將配合調整。其中涉及業主權益
調整部分,本公司每股淨值約將增加0.77元(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惟實際金額
仍以經會計師查核後依法公告之財務報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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