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運動結合公領域 政大教授李酉潭:台灣宗教可效法

▲政大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李酉潭認為,台灣宗教可效法葛蘭運動。(圖/翻拍自政治大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福爾摩沙學會(Formosa Institute)於8、9日舉辦國際研討會,討論「葛蘭運動」對不同文化、教育及跨信仰工作的影響。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李酉潭表示,「葛蘭運動」結合公領域,台灣宗教團體應效法學習,不要怕觸碰政治或公共議題。

源自土耳其的「葛蘭運動」(Hizmet運動,意為「服務」),開始於土耳其穆斯林學者葛蘭(Fethullah Gulen),1970年起他在各地廣泛宣揚不同信仰、不同文化間的對話,推廣民主、教育、公民服務與科學。全球超過上百個國家,都有認同他理念的支持者,他們在各地建上千所教育機構、醫院等,致力於解除衝突、無知及貧窮,提倡人權與各文明間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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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蘭運動」強調教育,全球有數以千計的教育機構。美國葛蘭學會會長雅夫茲(Sait Yavuz)表示,只要貧窮存在,就會繼續努力。

出席研討會的政大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李酉潭指出,葛蘭運動結合公領域,也願與媒體、社區與學校等機構互動。很多台灣宗教都不碰觸政治或公共議題,他認為可以向「葛蘭運動」學習。他說,宗教不是只有脫離苦難、修行等獨善其身的行為。

政治大學阿語系主任林長寬則認為,台灣穆斯林、非穆斯林可透過自省,進而努力了解對方,他說,許多衝突與暴力都來自於對宗教的無知,這時候「對話」就是預防這類衝突。

主辦研討會的福爾摩沙學會董事長楊承燁(Ahmet Gurhanli)表示,希望能多在台灣學校辦研討會,並與慈善單位如慈濟功德會一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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