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包養」女大生 詐財騙色得逞、人數多到記不得

我們想讓你知道…為何女大生那麼好騙?

▲女大生求包養的訊息,充斥網路。(圖/取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有公司大股東想以每月25萬元包養妳,願不願意?」32歲洪魁洪魁斈(音同「學」,有詐欺前科)就是以這種方法屢次得逞。洪嫌從事快遞工作,但假冒知名健身中心高階主管,再冒充大股東向女大生騙色騙財,犯案時間長達2年,被害人數多到洪嫌自己都記不得。刑事局獲報逮人,11日訊後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板橋法院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指出,洪嫌在6月以人頭電話撥打到知名健身中心的多家分公司,自稱是總公司高階主管,假藉考察分公司營運狀況,搭訕年輕女員工,再套出相關背景、照片;他專挑打工、稍具姿色的女大學生,再以總公司有大股東願意以每月25萬元包養為由,獲得女大生同意後,再一人分飾兩角,假冒「大股東」與女大生約會,之後帶到新北市多處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洪嫌用同樣方法,與多名女大生都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而為了支付「包養費用」,謊稱他手中擁有健身公司大量股份,如果女大生購買股份投資,就能獲利按月分紅,這些女大生因為多在健身公司打工,認為公司的獲利豐厚,便向家人、親友或以信用卡借貸,匯入洪嫌提供其他被害人的帳戶。因此,多名女大生被「交叉匯款」,認為收到包養費用,也成為股東投資獲利,直到洪嫌斷絕聯後,才驚覺是連環騙局。

有被害女大生向刑事局偵四隊(二組)報案,刑事局即與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怡親指揮偵辦,查到洪嫌真實身分並掌握不法事證,在10日專案小組,派員持拘票將洪嫌拘提到案,並扣得相關證物。

洪嫌供稱自己社經地位低,不受女人青睞,才起意犯案,手法只是「亂槍打鳥」,運用話術和順著對方語意套話,並且自稱是白領高階人員,塑造多金又神秘的形象,來詐騙女大生的金錢及肉體。

洪嫌除了鎖定健身公司員工,也詐騙特種營業場所的女子,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板橋法院地檢署偵辦。而因洪嫌犯案時間長達2年,洪嫌自己都記不得有多少被害人,警方呼籲如遭洪嫌詐騙,請與刑事局偵四隊(二組)聯絡,電話是02-2766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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