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0510:51:23
發言人 李校德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21811667
主旨 : 澄清自由時報101年12月5日C3版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01/12/0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1/12/05
3.報導內容:(1)...預估全年EPS將超越去年的7.51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載有關本公司預估全年EPS
為媒體自行推測之數據,@純屬媒體推估,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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