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620:18:37
發言人 陳志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7-335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與國際知名藥廠TEVA就已簽訂之產品開發
銷售暨供應合作協議,再增加一項學名藥。
符合條款第8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TEVA PHARMACEUTICALS。
3.與公司關係:為本公司暨有產品開發暨行銷合作夥伴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11/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宣佈與國際知名藥廠TEVA就已簽訂之產品開發
、銷售暨供應合作協議,再增加一項學名藥。該合作協議現共包含四項藥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雙方於合約期間內不得於美國地區另行開發、製造或銷售相同成份與藥效之學名藥。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美國市場行銷通路。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取得美國市場行銷通路。
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合約保密條款的限制,無法其他契約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