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614:01:56
發言人 曾錦堂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4-23590811
主旨 : 澄清蘋果日報B3版101年11月26日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3版
2.報導日期:101/11/26
3.報導內容:
有關蘋果日報B3版報導內文中提到「11月營收將優於10月,甚至挑戰7億元以上水準,
以此推估,本季營收可較第3季的17億元明顯好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之報導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
發表任何財務預測,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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