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213:47:38
發言人 陳易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7612
主旨 : 代子公司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公
告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案達本公司近期財報淨值5%以上
符合條款第22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215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025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25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050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438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
民幣1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1)公司名稱: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215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708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25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7338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資金需求,擬向交通銀行申請人
民幣150,000,000共同使用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220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0270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證公司還款完畢即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債權人據主合同取消授信額度日為主債權確定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29842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77483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9.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0.0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所需,向中國交通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辦理共同使用額度人民幣1.5億元(各家最高使用額度: 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
司人民幣1.5億元、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1.5億元);未來此合約完成簽約後,
將直接取代舊合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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