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515:17:49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989890
主旨 : 針對媒體報導澄清說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4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2.報導日期:101/10/24
3.報導內容:「光碟廠中環(2323)今日盤前公布第三季自結數……。」、
「中環指出,第四季市場旺季不旺,景氣能見度會比較保守一點,
公司營運將維持與上季差不多的水準,全年毛利率目標兩位數表現,…。」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所述,係法人、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營運財務狀況,仍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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