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0121:10:37
發言人 孫逸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減資註銷股本案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0/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01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減資註銷股本:
減資緣由:買回庫藏股註銷股本
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消除股份:5,000,000股
減資比率:1.74%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21,574,96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規定,原於98年10月
1日購入之庫藏5,000,000股,未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依法逾期未轉
讓,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將依法定程序辦理減資註銷登記。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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