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9/1818:27:42
發言人 謝錦興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82001008
主旨 : 公告旭化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提起專利民事訴訟案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1/09/1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旭化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1民專訴字第109號
2.事實發生日:101/09/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本日接獲智慧財產法院來函,旭化成化學股份有限公
司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型號「DT319C」 接線端鈕(RAMP)侵害旭
化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專利號第I263658號「聚甲醛樹脂製接線端鈕」之專利,
聲明向本公司求償新臺幣參佰萬元整並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系爭專利等。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律師針對起訴狀內容及相關證據資料提出答辯,以保障本公司
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尚無重大
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相關事宜,以維護本公司
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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