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9/0316:32:41
發言人 鐘慶宗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6-6888-2300
主旨 :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1年6月22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09/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二期
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拾陸億元整,其中五年期、七年期分別為
壹拾捌億元、壹拾捌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七年。
7.發行利率:五年期年利率1.28%、七年期年利率1.39%。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之。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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