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7/2517:24:25
發言人 向志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30209#135
主旨 :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修訂
符合條款第50款
事實發生日101/07/25
說明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1/07/25
2.函請補正期限:101/07/25
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10頁,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增列法人持股比例.
修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36頁,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層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
以上者,增列說明.
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100年度年報檔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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