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太美了...總經理性騷女員工 公司被罰15萬

我們想讓你知道…職場性騷,弱勢勞工當自強。

▲G奶乳帝杉原杏璃扮OL照,與本文無關。(圖/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某美髮產品代理公司總經理被控對女性員工性騷擾,數次傳簡訊給女方說「差點就伸手摟住你」、「妳太美了,美到我都失了分寸」、女子強烈表達討厭感竟遭解雇,公司因此遭台北市政府裁罰15萬元;這家公司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公司敗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原擔任某美髮產品代理公司行銷企劃專員的被害女子指控,自民國99年6月間與總經理到英國出差後,就常收到總經理傳的簡訊,內容包含「差點就伸手摟住你,好在沒伸出狼爪」等,被害女子於同年8月間強烈表達討厭感,9月就遭總經理以「行事風格自我意識強烈」為由解雇。

被害女子控訴,她向公司反映後,公司沒有任何回應,她於同年11月間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公司因此遭裁罰15萬元;公司不服申請審議,遭駁回後提起訴願,再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書指出,公司主張,總經理所謂的「伸出狼爪」是他用一種比較詼諧玩笑式的說法,不是意圖要性侵女子,是女子越權與外國客戶聯繫圖檔版權問題等,不得已才把她解雇,公司以祕密方式調查這件性騷擾案後,認為總經理沒有達到性騷擾的程度。

法院審理認為,被害女子已向總經理表達有男友而拒絕追求,總經理卻還傳含有「妳太美了,美到我都失了分寸」、「我根本克制不了自己…只想盯著您看」等內容的簡訊。

法院依手機簡訊、手寫紙條及同事證詞等,認定公司總經理涉性騷擾,但公司卻沒用審慎的態度採取任何作為,正視性騷擾事件在職場上的負面影響,影響被害女子的權益,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有性騷擾防治義務」的規定,判決公司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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