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通姦除罪化運動李天保

李天保

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姦者亦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通姦罪規定並未違憲!但婦女團體推動通姦除罪化,司法院長賴浩敏也表態支持。社會諸多亂象源頭在於道德淪喪,通姦除罪化,將鼓勵外遇,成為壓垮台灣社會核心價值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代台灣社會病了早已不是新聞,而且病得不輕,人們喪失人性真善美、沉淪名利慾海笑貧不笑娼。社會亂源在於:有錢,什麼事都能做。社會上瀰漫儘是對名利金權追逐。人們以薪水財富高低來評斷一個人的價值,女人以男人口袋的荷包論斷一切,沒錢一切免談。

台灣社會道德墮落淪喪!如果未來通姦真的除罪化,將鼓勵更多小三誕生,將扭曲家庭倫理價值觀,婚姻制度將在台灣社會徹底解體。台灣真的完蛋!沒救了!

通姦除罪化,一直以來受到台灣民意強烈反對。主張通姦除罪化者認為公權力不該以法律刑罰方式,介入屬於私領域的情感和婚姻,但法律是維護社會價值最後一道防線,在當小三都能當得如此理直氣壯的年代中,一旦通姦除罪化,婚姻道德力量就此瓦解,以後誰還敢結婚?明天的台灣!將看不到未來!

反通姦除罪化!救救台灣!!救救下一代!讓我們能看到明天!!!

世上所有的悲傷和痛苦,完全來自於希望自己幸福。

世上所有的快樂和喜悅,完全來自於希望全世界幸福。

唯有當我們為這世界付出愛,才算是真正活著!!

●作者李天保,台北,政大碩士,曾任記者等職,現為文創工作者。ET論壇歡迎網友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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