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5/2821:56:51
發言人 吳昌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68600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東莞建冠塑膠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有關
中國大陸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上訴人富士康(昆山)
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提起之民事上訴狀乙案
符合條款第39款
事實發生日101/05/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5/28
2.公司名稱: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大陸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民國101年5月28日接獲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之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富士康(昆山)電腦接插件有限公司請求撤銷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
101年5月7日民事裁定書之一審裁定,該民事裁定書係駁回原告富士康(昆山)電腦
接插件有限公司於100年10月14日對東莞建冠塑膠電子有限公司提起專利民事訴訟
的起訴。
6.因應措施:
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截至目前對本公司及
大陸子公司東莞建冠塑膠電子有限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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