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中獎被吞? 財政部:業者有義務通知

▲日前消基會質疑網購的電子發票要是中獎恐會被業者私吞,財政部17日表示,業者有通知消費者的義務,還要補寄正本。(圖/記者黃湘淇攝)

記者黃湘淇/台北報導

消基會日前質疑,電子發票可能會讓網購業者隱匿中獎資訊,民眾會因此喪失權益,而財政部次長徐仁輝17日則強調,民眾在網購時,交易明細上面就會有發票號碼,買受人就能自己對獎,而網購業者對於沒有開立的統一發票,如果有中獎,就有義務要通知買受人,還要寄發票正本,才不會損及民眾權益。

徐仁輝說,電子發票已經推行了12年,他強調,買受人在網購時,交易明細上面就會有發票號碼,買受人能自己對獎,而網購業者對於沒有開立的統一發票,有中獎的話,有義務要通知買受人,還要把發票的正本寄給他。徐仁輝也說,有些業者比較謹慎,會先跟買受人確認中獎地址再寄,對於會不會洩漏個資,他強調,個資法有相關規定,希望業者配合,財政部也希望至少讓買受人應該有6個月的查詢時間。

但對於便利商店推電子發票仍有紙本的交易明細,徐仁輝則說,電子發票累積到一年8億多張,明年將會達到40億張,未來會使用各種載具來存取電子發票,像是將手機號碼輸入資料中心後取得條碼,未來刷卡後各項資訊就會進入條碼,或是悠遊卡等方式,希望有一天可以到無紙化。

財政部盧高級分析師說,現在民眾也可以用手機申請條碼,只要利用家中的電腦就能連接上電子發票手機平台,輸入手機號碼後,就可以拿到經過編碼的條碼,「一戶只要一個手機號碼」,未來民眾查詢時可以透過家中電腦跟ibon,確保自己的權利,「7月1日開始,6家網購業者開始試辦,明年1月1日所有網購業者全面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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