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韓峰會 正式簽署投資協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日韓領導人會議13日在北京舉行,由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南韓總統李明博出席。中日韓正式簽署「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這個協定為3國建立自由貿易區(FTA)提供重要的基礎。

第5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溫家寶主持會議時提出中日韓合作4點建議,首先指出要加快推進中日韓自貿區建設,確保今年內正式啟動談判。

其次,他表示要深化產業和金融合作。以簽署中、日、韓投資協定為契機,為3國擴大投資合作創造穩定、公平、便利的環境,促進3方經濟融合。另外,還要建設3國的地方經濟合作示範區,擴大3國間貿易本幣結算,推動東亞財金合作。

第3點,加強永續發展領域的合作。繼續推動環境10大優先領域合作與聯合行動計劃、探討制定東北亞環境管理體制,推動3國間循環經濟示範基地建設,並加強城鎮化建設、新能源、防災減災等領域的合作。

第4點則為拓展社會人文交流,增進3國民眾之間的了解,改善國民感情。除落實文化合作的「上海計劃」外,還將加強影視、動漫等文化產業的交流,並實施「亞洲校園」計劃,建立3國教育部長會議機制。另外,推動簽證簡化手續,以促進人員往來,並推展青少年交流。

中日韓在會議上正式簽署「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這項協定共有27條和1個附加議定書,包括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具有的重要內容,內含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徵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

這是中日韓第一個促進和保護3國之間投資行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為中日韓自貿區建設提供了重要基礎。同時,協定將為3國投資者提供更穩定和透明的投資環境,進一步激發投資熱情,促進3國之間的經貿活動更活躍,推動3國經濟共同發展和繁榮。

中日韓投資協定談判於2007年啟動,歷時5年,先後進行13輪正式談判和數次非正式磋商,於今年3月下旬結束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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