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許小妹 葉少爺至少要拿出6百萬

我們想讓你知道…6百萬也補不了傷痛

▲「葉少爺」葉冠亨至少要拿出6百萬元賠償許家。

東森新聞記者董懿嫺、湯暉恆/高雄報導

「葉少爺」葉冠亨酒駕毀掉一個幸福家庭,八歲許小妹成了孤兒,家屬打算代替許小妹向葉家求償,依法許小妹可以依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求償等3大部分,至少可向葉家求償6百萬元以上,律師連立堅說許小妹如果有上才藝班等特意栽培的部份花費,家屬也能舉證,求償更多金額,保障許小妹的生活。

葉少酒駕事件後續發展,在許姓夫婦出殯後,一位自稱許家二姊的人,在譴責葉少的臉書粉絲團裡留言,說接到葉冠亨打來的電話,電話裡他哭著說「我是葉冠亨,對不起,我會接受司法的制裁」,不過真實性還有待證實。

針對此案後續賠償責任,被害人李幸蓉舅公說,這個案子雖然已經提出告訴,但是還有兩部份的責任要釐清,包括車禍的刑事部分以及賓士車與垃圾車的民事責任。

許家人打算替失去雙親的許小妹向葉家求償,依法分成喪葬費用初估約40到50萬元,撫養費的部份則依照行政院主計處計算,高雄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是19000元,許小妹的母親扣除一半來撫養,算一算約140萬。精神賠償部份,依照過去的案例約400萬元算合理,也就是說許小妹可向葉家求償至少6百萬元以上的金額,不過這個數字能否接受,家屬相當低調說已經委託律師。

律師連立堅表示,能夠把特殊舉證的部份做好的話,我想6百萬應該是一個最起碼的數字,舉證部份譬如特別的家教,念私立學校等。律師還舉了藝人MAKYIO的例子,求償金額往往會因為肇事者、被害人的身分地位,以及被媒體、社會關注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他呼籲葉家,應該拿出善意加碼賠償。不過,話說回來再多的賠償金,也換不回許小妹的雙親與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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