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臉性侵女大生未遂 東海之狼判刑3年2月

我們想讓你知道…被抓了才求情,不宜輕判。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15年前讓女學生聞之色變的「東海之狼」,在去(100)年才抓到真正的兇手,是海巡署士官長廖泰余,其中第一件性侵害小惠未遂,割傷被害人的臉部,判刑3年2個月,廖泰余坦承有性癖好,自己無法控制,懇請法官給他機會好好做人,他還有另外4件性侵案判刑18年,廖泰余目前羈押中。

2011年8月,東海之狼廖泰余(38歲)落網時不停啜泣,口口聲聲對不起,當時身分是海巡署中部巡防局士官長,因為被傳播妹控告性侵害,比對DNA才發現他是1997年起在台中地區讓女性聞之色變的東海之狼。

廖泰余10多年前犯下的性侵案,包括1997年4月性侵東海女大生小惠未遂,當時小惠激烈反坑,大聲呼救,臉部遭到割傷,一名男房客與廖嫌扭打仍被其逃脫;6月間廖嫌又性侵害東海詹姓女大生。

案件偵查時,檢警一度把超商紀姓店員當作嫌犯,紀男自白犯罪還向2女下跪道歉還說娶詹女贖罪,檢察官未等DNA比對結果出爐,即起訴紀男求處死刑,因此冤獄羈押296天。

東海之狼拿瓶插下體,見流血再性侵被害人

在紀男羈押期間,1998年6月8月又有女研究生和女學生受害,犯嫌拿礦泉水或汽水瓶插入被害人下體,見下體流血再性侵;之後東海之狼銷聲匿跡,原來廖泰余在同年12月入伍服役了。

2011年5月,已經已經升到海巡署中部巡防局士官長的廖泰余,遭到一名傳播妹控告性侵,警方採集DNA比對,意外驗出與東海之狼檢體相同,8月12日廖男因而落網。

當時的中市婦幼隊副隊長鄭舜慧表示,「他跟人家發生借貸關係而發生妨害性自主案件,我們有採集到他的DNA去比對我們的刑事資料庫裡面的DNA資料庫,然後比對上。」

廖泰余躲藏10幾年終於落網,他坦承因為性癖好自己無法控制,犯下東海之狼案件,懇請法官給他機會好好作人,他20多歲犯案,30多歲落網,小惠這件性侵未遂案割傷被害人的臉部,經軍檢署起訴,案移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判刑3年2月,另外4件性侵案判刑18年,上訴高等軍事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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