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向立法院發出怒吼:嚴懲酒駕肇事者!

洛杉基

高雄市富家葉少爺因酒駕肇事,直接間接造成三人死亡,八歲小女孩驟然失去雙親的慘事,引起民眾公憤,媒體網友一陣撻伐,一致要求立法院修法,對酒駕肇事者處以重刑。

此事讓筆者想起美國在三十多年前,因為酒駕肇事致死事件層出不窮,因而促成了受難者母親聯合起來對抗酒駕者的故事。

1980年5月3日,美國人萊特納(Lightner)女士的13歲可愛女兒,在加州Fair Oaks市被一個喝醉酒的司機撞死並肇逃。這位46歲的司機,還是個酒駕肇事的累犯,距離上一次酒駕撞死肇逃沒多久。萊特納女士在痛苦傷心之餘,決定化悲憤為力量,組織了「母親反酒駕聯盟」(MADD,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聯合所有受害者家屬一起對酒駕肇事者宣戰!

關於萊特納女士的電視電影,在1983年播出以後,引起全國民眾的共鳴,讓美國國會不得不通過較為嚴格的聯邦法律,來降低酒駕肇事發生的機率。

1988年,又有一個醉酒的司機在肯塔基州71號州際公路上與一輛校車迎頭相撞,不幸造成27人死亡,幾十人在隨後的火災中受傷。幾名受難者家長在憤怒與悲傷後,轉而積極參與MADD組織,與萊特納女士一起打擊酒駕肇事者。

反觀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事件,每天都在台灣上演。然而,酒駕肇事遭到起訴的,卻還不到3%!司法的怠惰與縱容,讓酒後駕車者,更加心存僥倖。媒體與網友除了群起韃伐,大聲幹譙來表達憤怒之外,似乎更該像美國這位失去愛女的萊特納女士一樣,用冷靜理性的方式訴諸法律,聯合受害者一起對立法院施壓,通過重刑來嚇阻酒駕,用更有效的方式,來減少不幸事件的發生。

由於MADD組織的努力遊說,美國國會通過了包括提高年輕人飲酒年齡、降低酒精含量(從0.10%降至0.08%, 台灣則是酒精含量要高達0.11%才算是造成「公共危險罪」!)、酒駕肇事者一律立刻收押坐監並負刑事責任、酒駕屢犯者汽車必須加裝酒精偵測啟動器等。

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統計,自從MADD組織成功遊說國會通過嚴格立法後,因酒駕肇事死亡的人數,已從1982年的26,173,降到2005年的16,885.

最近因酒駕而致三人於死的富家葉少爺,是個酒駕肇事的累犯;他對三個死者無動於衷、對失去雙親的孤女沒有任何的歉疚;他,有溺愛他的父母保護着,有黑白兩道通吃的伯父罩着,他有恃無恐。民眾除了憤怒、謾罵、幹譙之外,我們還能做什麼?

▼保護遺孤,認為是「爸爸媽媽不理她」的許小妹,蓋頭快步進靈堂要送父母最後一程。

沒有了雙親的許姓孤女,有誰能來為她發聲,來為她討回公道?我們豈能讓司法單位、立法單位繼續躺在那裡睡覺,對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的酒駕死亡事件視而不見、無所作為?

難道是因為某幾個大咖立委的子女,也是酒駕肇事的累犯,所以他們對酒駕肇事事件,故意裝聾作啞?

美國酒駕肇事受害者萊特納小姐,有她的母親為她討回公道;台灣失去雙親的孤女,有誰來為她討回公道?台灣的MADD在哪裡?我們要問立委與執政者:有誰能保護我們的子女不會成為下一個酒駕肇事的受害者??

我們要呼籲酒駕受難者也能出面組織台灣版的「家長反酒駕聯盟」(PADD:Parents Against Drunk Driving),必定能得到全體民眾的支持與擁護,一起向立法院發出怒吼,要求立法院諸公放下私利與政治鬥爭,好好立法,用嚴刑峻法嚇阻酒駕的發生!

筆者住家附近的早餐店停業許久,今天重新營業。問老闆娘為何休業這麼久,她說她幾個月前在清晨騎車上工時,被一個酒駕者撞著,臉部眼睛附近重創骨碎,必須作人工重建,才能有臉見人。她沮喪的說,台灣酒駕已經嚴重到幾乎失控,她現在半夜及清晨都不敢再騎車上街了。

這位靠賣早餐維持家計的女老闆心聲,最能代表人民普遍的恐懼。對那些不用打工賺錢,只會半夜清晨喝酒開車肇事的人渣們,我們豈能繼續容忍下去!

請向立法院發出我們小老百姓最沈痛的呼籲,我們要求有日夜免於恐懼的行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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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杉基,北市,博,專業經理人。簡介表示,他出生於台灣北部漁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國、中國,現長住台北市。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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